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7~2023-06-30 |
資格條件 | (一)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本分署公務車輛駕駛、基本養護、支援一般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前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分署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二) 報名方式: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 2 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3.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4.相關證照資料影本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 面談甄選: 1.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成績正取名額1名,候補名額 1 名,候補期間 3 個月。 (四) 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100元至3萬5,770元(實際薪資依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四) 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李專員,電話:(02)2632-6939轉521 (五) 甄選履歷空白表請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https://www.sly.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