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7~2023-05-31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教養服務計畫之擬訂、執行與評估,個案管理及家庭訪視。 2.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社會適應活動設計與督導。 3. 輔導保育員執行生活照顧、安全監護。 4. 輔導工作研究之改進、工作報告之撰寫。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聯絡E-Mail | g18578@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2年5月31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6,316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2年10月13日)。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13 呂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08 邱課長。 7. 本次徵才擬正取1名、備取1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