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3~2023-05-3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截止日前為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四、具有人事相關業務實務經驗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7樓 |
聯絡E-Mail | jieling@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一) 考試及格證書。 (二) 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三) 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四)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連絡電話:(02)23491500分機8818 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