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9~2025-11-03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暨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操作。 |
| 工作項目 | 外勤里幹事業務(里一般行政、民政、社會、經建、役政等業務處理及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所民政課(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 |
| 聯絡E-Mail | peifang@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一)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站/首頁/公佈欄/最新消息網頁(https://kccdo.kcg.gov.tw/Default.aspx),下載「高雄市前鎮區公所甄選報名表」,依序繕製個人基本資料及完整學經歷資料,並請報名人員將報名表連同下方資料一同掃描上傳)。 (二)最近一筆職務派令。 (三)委任第4職等合格實授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其他具英檢資格、採購證照或其他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手冊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 ◆履歷表內各項資料(經歷、銓審、考績、獎懲等)須查填完整、簡要自述空白或未附照片及本所甄選報名表,暨未完整上傳上開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視同證件未齊,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通知補件。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訪談);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 四、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六、本項甄選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電話:07-8215176轉237人事室吳主任。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民政課林課長:07-8215176轉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