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徵求 職務代理人員 (限身心障礙者)~2025-04-07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員 (限身心障礙者)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8~2025-04-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六個月
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3.限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研擬與執行文書及檔案之各項計畫、管考、教育訓練、標竿學習及評鑑(含自評)。
2.檔案清查、鑑定、移轉及銷毀作業。
3.本站(每季)及民航局(每年)公文檢核作業。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
聯絡E-Mail po7040@ts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站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若為專科以上學歷可免附)
(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必備)
2.待遇:月支報酬新臺幣 37,800元(月/人)。
3.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身心障礙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含上述檢附資料不齊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7.聯絡人:人事室 吳小姐 電話:(02)877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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