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6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16 |
資格條件 | A、B組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C組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兒少社會福利服務相關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D組、E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F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A組-社安網社福中心業務、脫貧方案(含職務代理人) B組-辦理ICF業務 C組-辦理兒少安置業務 D組-辦理旗山、六龜及甲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 E組- 1.輔導受補助民間團體推展福利服務方案: (1)受理團體申請案件 (2)辦理方案說明會 (3)辦理團體督導 (4)平時考核及期中考核 (5)期末考核及成果發表 2.規劃創新社會福利方案:針對延續計畫及新增計畫進行評估、現行重點福利政策提出策進作為;並規劃具創新性及實驗性之福利服務方案(如街友、實物給付及脫貧方案)。 3.執行公益彩券盈餘基金形象宣導: (1)規劃全年度整體性宣導方案 (2)製作宣導品 (3)辦理宣導活動 (4)新媒體宣導 (5)影音宣導 (6)平面媒體宣導 4.辦理中央年度考核作業: (1)彙整考核資料 (2)輔導各項計畫執行情形 (3)爭取績效考核佳績 F組- 1.辦理本市各項社會福利業務(如低收、中低收、身障補助、中老津貼)。 2.輔導受補助民間團體推展福利服務方案。 3.提供民眾諮詢及宣傳社會福利業務。 4.規劃具創新性及實驗性之福利服務方案(如街友、實物給付及脫貧方案)。 5.執行公益彩券盈餘基金形象宣導。 6.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各科室及社福中心(詳見職缺一覽表) |
聯絡E-Mail | joyce3102176@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人事室陳小姐07-3373412或07-3368333轉分機3868。 ※本次甄選不可跨組報名。 ※其他甄選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檔簡章及職缺一覽表或至本局局網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6096查詢。 ※約聘僱名冊倘經市府核備後,請錄取人員配合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報到,如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但具有正當事由,經用人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