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徵求 技正~2025-06-15

徵才機關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6-10~2025-06-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動物防檢疫工作經驗或屠宰衛生檢查相關業務經驗,最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三)具工作熱忱、能獨立作業,並具備汽車駕照,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於夜間、假日出勤。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執行輸出入動物與畜、禽、水產品及其他動物檢疫物之檢疫工作。 (二)執行畜禽屠宰衛生檢查管理業務之執行、查核及督導。(三)辦理申報發證作業、動物檢疫法規與業務之諮詢、解答。(四)督辦地方農業主管機關辦理動物防疫工作與查緝私宰業務。(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民族路111號(本分署新竹檢疫站)
聯絡E-Mail ty0708@tyaphi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4年6月15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獸醫師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分機150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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