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 徵求 組員~2025-12-01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1-17~2025-12-01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審認文件)。
2.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 (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
3. 銓審:現職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未受轉調限制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未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衛生局督考、緊急醫療、緊急災害應變
2. 輔導會、衛生主管機關人民陳情案件
3. 輔導會戰時傷殘及退除役軍人安置計畫作業
4. 總統府警衛室專案
5. 健康促進醫院及其綜合業務
6. 櫃檯人員管理
7. 門急診、住診業務管理
8. 其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 386 號
聯絡E-Mail imposs369@vghk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 1 份 PDF 電子檔後上傳: :(1) 報名表(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5) 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6) 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7) 採購專業人員證書 無則免附 、 (8) 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9) 榮民證 (非榮民免 附)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1)面試30%,筆試70%。
(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如對本案職缺有疑義,請洽 承辦人員 :李小姐 連絡電話:07 3422121#75972 。
6.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 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 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院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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