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0-09-2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9-18~2020-09-26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研究所畢業。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兩年以上。
工作項目 1. 重大建設計畫規劃及列管業務。30%
2. 專案規劃及列管業務。30%
3. 相關業務統計分析。30%
4. 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 10014548@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附資料如下: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需貼照片)。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兵役證明、身分證、其他工作經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之預估職缺,月薪新台幣4,0901,聘用期限自109年10月2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如110年度獲續聘,將接續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4月23日止。另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聘。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管理員收」,另信封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聘用職務代理人」並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或電子信箱,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吳小姐,03-3322101分機6907。
四、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本職缺擇優備取2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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