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徵求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2021-03-19

徵才機關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僱用(薪點280,折合金額34,916元)
職稱 約僱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10~2021-03-19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政府機關人事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依前述要求之資格條件,檢附個人相關履歷、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工作相關證明、語文專長證明(無則免附)文件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10年3月19日前(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人事處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人事處約僱助理】、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另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網址: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徵才專區->聘僱或臨時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四、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8512-6272 黃小姐。
備註:本職缺係代理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人事行政職系增列任用計畫職缺,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僱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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