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01~2021-10-15 |
資格條件 | 1.高考、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出缺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營建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
聯絡E-Mail | f0033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請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檢具文件: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曾銓敘土木工程職系之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8)其他土木工程相關之專業證照。 3.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4.聯絡人:人事室侯先生,電話:04-26270151轉621。 其他: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