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0-01-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約僱五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1-15~2020-01-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具備交通工具,汔車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大專校院社會責任業務。
2.協助辦理審議民主及青年投入永續發展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於109年01月20日前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約僱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須退回相關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3、僱用時間:自109年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
4、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5、月酬標準:比照「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五等280薪點核算,月薪為34,916元
5、聯絡電話:03-4225205#2001人事室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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