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 職稱 | 股長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0-01-10~2020-01-14 |
| 資格條件 | 1. 大專以上畢業,具有薦任第8職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情事。 2. 最近五年內考績,不得有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3. 曾擔任地政機關主管職且督導研考業務三年以上經驗。 4. 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抗壓性高者佳。 |
| 工作項目 | 秘書室研考綜合業務、議會聯絡事宜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24樓 |
| 聯絡E-Mail | ak6045@ms.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應檢具之證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白天聯絡電話、自傳、親自簽名)。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無則免附) (6) 最近五年獎懲令影本。(無則免附) (7) 最近五年訓練進修結業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8)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9) 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布欄>徵才資訊下載,填妥後將檔案寄至ak6045@ms.ntpc.gov. tw信箱,主旨請加註應徵「秘書室一般行政職系股長」)。 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 報名方式:109年1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請將相關證件資料逕(寄)送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3樓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人事室吳小姐(聯絡電話29603456#3233)收,信封請加註應徵「秘書室一般行政職系股長」職缺,或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相關證明資料亦仍請(寄)送至本局;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3. 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