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都市計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5-04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專院校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或都市計畫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有薦任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 三、曾從事營建管理或土木、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等相關工作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四、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報到後支援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辦理營造業管理等相關業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38號(內政部中部辦公室)。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移撥至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
聯絡E-Mail | juchi1108@tc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應徵人員於110年5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以憑證登入「DK職缺應徵」應徵職缺,報名前請務必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正確(自傳部分不可空白),並於系統依序上傳以下資料影本: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與銓敘審定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曾從事營建管理或土木、建築工程或都市計畫等相關工作證明或相關證照(如有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者)。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聯絡人:人事室蔡小姐02-27721350轉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