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徵求 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021-04-27

徵才機關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1-04-20~2021-04-27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調解、法制、國賠、法律扶助業務
2.里民通訊錄、農民曆
3.鄰里道路門牌整編
4.里鄰長講習及旅遊
5.老人年金收件窗口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除正取1名,必要時得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2.僱用期間:僱用期間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及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學歷證件影本(4)服務經歷證明、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5)迴避任用具結書(以上證件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乙份,依序排列以A4格式影印裝訂整齊後,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職務後,於4月27日前(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郵寄至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新竹縣新埔鎮公所人事室收。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3-5881311#232
4.相關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s://www.sp.gov.tw/ch/00home/home.asp)
5.資格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資料亦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6.月支薪酬34916元(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24.7元),須扣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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