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助理環境技術師~2021-05-03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特約
職稱 助理環境技術師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19~2021-05-03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環境工程、環保技術考試類科之學系資格(如附表),或大專畢業且具有環保相關工作經驗2年或具有與本署業務相關之證照,且檢附證明文件者。
(二)通過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考試,且檢附證明文件者。
(三)持有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資訊能力檢定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請檢附證明文件)。
(四)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依所分發之單位,工作項目如下:
(一)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1、辦理特殊性工業區空氣品質監測及緩衝地帶設置標準推動事宜。
2、辦理懸浮微粒物質災害相關子法與業務。
3、辦理空氣污染科研合作計畫補助業務。
4、辦理推動兩岸空氣品質監測、模擬與污染管制交流計畫。
5、協助辦理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業務之宣導及廣告等文宣業務。
6、協助辦理地方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事宜。
(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1、查核公告應回收責任業者申報繳納回收清理費每年至少900家,審查查核報告及短漏稽催處分。
2、輔導責任業者符合查定課費資格每年約2,700家次。
3、辦理22縣市環境保護局執行轄內未登記責任業者與販賣業者未設置資源回收設施稽查,並彙整執行成果及控管追蹤。
4、督導轄區雲嘉南縣市(嘉義市)執行補助考核計畫及資源回收貯存場暨細分廠興建及優化計畫。
5、辦理民眾檢舉責任業者短漏回收清除處理費案件及檢舉獎金發放作業。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1、辦理宣導活動規劃及執行。
2、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業務培訓與輔導。
3、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應變作業及案件研析。
4、配合重大污染事故、天然災害應變及進駐災區作業規定,辦理應變通報作業。
5、辦理整治費徵收審理、稽核、徵收及宣導等作業。
6、辦理整治費申報疑義處理、免徵比例及訴願訴訟案。
7、辦理國庫帳核對。
8、辦理土壤品質調查管理。
9、含氯有機物整治技術開發及技術創新業務開發。
10、辦理全國地上儲槽管理業務。
11、辦理國際合作業務。
12、底泥品質申報、審核及管理策略推動。
13、土壤污染評估調查人員管理及申報資料查核。
14、督導轄區土壤及地下水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聯絡E-Mail yenjen.chang@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一)分為筆試及面試,筆試科目為申論,筆試成績通過者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面試。
(二)筆試時間訂於110年5月16日(星期日),面試時間原則於110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筆試及面試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應試資格,不另通知改期,報名前請自行斟酌行程。
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應徵現採線上及紙本雙軌併行,線上應徵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
(二)如採紙本應徵請填具甄選簡歷冊(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併附2吋證件照1張(製作准考證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英語檢定證明、各類環境保護專業證照、工作經歷證明、歷年勞工保險異動證明(含投保薪資欄位,請持自然人憑證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查詢下載或臨櫃申請最新資料)等證件影本。其餘如英語以外其他外語證明及資訊證照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於110年5月3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epa.gov.tw信箱,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特約助理環境技術師」;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三)資料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者,始通知面試,不克參加筆試、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筆試結果及錄取結果均另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環保署徵才,請自行查閱。
(四)本職務核敘280薪點至376薪點(依任職年資及年終考核晉敘),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124.7元,折合薪資3萬4,916元至4萬6,887元。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間薪資3萬4,916元);成績不及格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及資遣。另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4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本職務相關福利如下:
1.享有勞、健保及勞退,工作時間及請假等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娩假及產前假擇優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核給)。
2.享有年終獎金1.5個月、生日禮金、休假補助最高16,000元等,其餘生育、喪葬津貼等依勞工保險相關規定辦理。
3.實施彈性上、下班,員工可根據個人需求於規定區間內調整上、下班時間。
4.辦公大樓設有員工餐廳、員工消費合作社(入社可享消費優惠及每年分紅提貨券)、哺集乳室、悠活灣及空中花園等空間,兼顧員工日常所需及身心靈放鬆紓壓。
5.多家特約商店優惠。
6.社團活動(例如:桌球、瑜珈、太極拳等等)。
7.教育訓練(例如:新進人員訓練、環保專業訓練、資訊、電腦作業軟體及文書處理、英語會話等等)課程多元,全方位提升員工工作能力並健全職涯發展。
8.不定期舉辦綠色旅遊(配合環境教育)、跨機關單身聯誼、親子日等活動。
9.享有健全之員工關懷協助機制,隨時關心員工身心健康並給予幫助。
(六)聯絡人:人事室 張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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