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第5職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人,候用若干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4-18~2022-04-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館所轄辦公廳舍、展覽館、庫房等建築設施及設備零星修繕案件採購、履約業務。 二、辦理古蹟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核銷、場地借用例行巡檢及其他管理維護之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280俸點,新臺幣36,316元/月。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
聯絡E-Mail | resume@nt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本館報名表(Word)、公務人員履歷表 (請至本館官方網站 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下載) 、學經歷證明、相關證照等4項, 於本(111)年4月23日(含)前以電子檔Email至resume@ntm.gov.tw,主旨欄請填寫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一) 資料表、甄選報名表(請至本館官方網站 http://www.ntm.gov.tw「新聞公告」下載),資料表電子檔請Email至resume@ntm.gov.tw。 (二)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專長證明文件等影本。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36,316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