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三職等至委任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1~2022-07-18 |
資格條件 | (一) 具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以上考試及格。 (三)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四) 具英檢初級以上並領有證書。 (五) 曾辦理教育訓練業務經驗。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中心教育訓練等相關工作。 (二)辦理本中心船員專業職能訓練及動力小船訓練等培育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2號(未來工作地點搬遷至桃園市蘆竹區海湖村18鄰36-20號) |
聯絡E-Mail | E8188@cg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得以線上電子履歷或紙本二者則一,內容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獎懲紀錄、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最後一份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108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或足資證明之文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如選擇紙本寄送者,請以掛號郵寄海巡署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人事室(台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40之2號)劉先生收(02-23773065分機271703),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訓練測考中心辦事員職務」,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7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