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徵求 技士~2022-09-21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9-15~2022-09-21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環資技術職系(包括同職組各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於報名截止日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留職停薪之報名人員如符合資格准予報名,惟如經錄取時,應於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如未提出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報考人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償。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對工作熱忱負責、主動積極、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維修組: 1.環境檢測規劃、採購、履約管理等技術性業務。2.廢水、廢氣、廢棄物處理設施監測分析管理。3.垃圾焚化處理作業有關環境影響、設計及研議。4. 垃圾與底渣採樣行政相關業務。5.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二) 總務室:1.環境教育相關業務(需具環教人員資格尤佳)2.保全管理3.物料倉庫管理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維修組、總務室(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
聯絡E-Mail ling306@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7-3909400分機800、801人事室
*報名方式:
(一) 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相關證件等最晚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廠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二) 上傳相關證件,請依序排列掃描並合併成1個PDF檔案,影本均須註記與正 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或蓋章)。如證明文件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p3896851@kcg.gov.tw (人事室陳助理員)及ling306@kcg.gov.tw(人事室葉主任),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政府環境
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技士職缺」。
(三) 應繳資料及證明文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授權本廠下載,其中「簡要自述」頁面不可空白)
2. 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以下資料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印於同一面)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並檢附中文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之證明)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5) 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
(6) 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7) 與本職缺相關訓練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8) 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
(9) 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以上資料一律使用A4紙張影印,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核章,以示負責,並請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掃描。
(四)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經審查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甄試項目:
面試(口試):儀表及表達能力20分、服務熱忱、學習態度及應變能力30分、學識經驗50分。
*甄試時間、地點:
(一) 報名截止後,本廠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經審查符合資格擇優公告進行面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廠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日期時間,於111年9月28日(星期三)張貼公佈於本廠網站首頁,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https://crrp.kcg.gov.tw/),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報到時間:請於面試當日上午9:20~9:30至4樓會議室報到完畢,報到時請出示身分證正本或具有照片之證件(如駕照、健保卡等)以供查驗,逾時視同缺考。
(三) 甄試時間:另行公告,面試當日上午9:30起(每人約5-10分鐘)。
(四) 甄試地點: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高雄市三民區鼎金一巷15號;電話:07-3909400分機800、801)。
(五) 如疫情嚴峻,甄選方式改以線上辦理,並在本廠網站公告或電話通知,且適度延長面試時間。
(六) 依本廠報名收件順序排定面試,不另行抽籤,另面試時間得視實際報到人數酌予調整面試時間。
*錄取名額:
(一)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未達80分不予錄取,若參加甄選人員成績均未達本廠錄取標準,本廠得予以從缺。備取人員依序列冊候用,並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廠應業務實際需要,得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二)本案錄取人員名單,需俟相關機關或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其他事項
(一) 甄選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致停止辦公時,則甄選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廠網站公告。
(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 如有疑問,請洽07-3909400分機800、801人事室,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四) 應徵者為報名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技士甄選,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教育、職業與聯絡方式等,將由本廠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為蒐集、處理及利用,並僅限於製作招考相關表單、甄選相關事項通知與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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