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職能治療師(預估缺-預計112.4.7出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俟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03~2023-02-1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公私立以上院校職能治療相關科系畢業,領有合格效期內職能治療師證書。 二、具教學醫院三年以上經驗。 三、具有臨床教師資格。 四、具有ICF鑑定資格。 五、可以配合輪班者。 六、可以協助支援社區職能治療業務者。 七、其他:具論文或SCI期刊發表經驗者尤佳。 八、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九、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 附註:依國軍退除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醫院評鑑、教學醫院評鑑、臨床教學、相關業務(需配合相關社區業務)及其他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 |
聯絡E-Mail | p0036@vhc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112年2月17日公告截止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補件。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2、外補甄選報名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職能治療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專技高考職能治療師證書及相關證照影本。 5、工作經歷服務證明影本。 6、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 7、如為退除役官兵,請檢附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三、如為現職公務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郵寄地址: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 人事室劉先生收。聯絡電話:03-5962134 #112。 五、甄試日期及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方式:筆試及口試,筆試成績70%、面試30%,合併計算為總成績。筆試或口試其中一科未達60分或平均總分未達70分者,視為不合錄取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