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徵求 業務助理職代~2023-03-06

徵才機關 桃園市中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職代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01~2023-03-06
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格: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電腦操作知能,孰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網路系統操作。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協助秘書室相關業務(採購業務協辦、收發文、檔案管理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本案係秘書室業務助理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10月26日止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之職務代理人,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薪資:大專以上學歷起薪:月薪27,230元(以上皆含勞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相關費用)。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6樓(秘書室)
聯絡E-Mail 10013344@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為配合防疫及徵才電子化等相關政策,本公所應徵方式採網路或e-mail擇一報名方式進行:
1.網路報名者:
請於112年3月6日(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2.E-mail報名者:
請於112年3月6日(一)前至「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官方網站(https://www.zhongli.tycg.gov.tw/)首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甄選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完成後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將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10013344@mail.tycg.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桃園市中壢區公所秘書室業務助理職代職缺」,並須來電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如已收到回信則免來電確認),如承辦人未收到e-mail且未來電確認者,視同未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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