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庫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9~2022-07-29 |
資格條件 | (一) 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普通工友、技術工友(含駕駛)。 (二) 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需於有效期間內)。 (三) 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公務車駕駛。配合機關業務需要,如運送公文書、運(搬)送物品。 (二) 辦理文具用品之入庫、整理、盤點、領用、分送,每月製作月報表。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1年7月29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116055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4樓,財政 部國庫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技術工友甄選」字樣(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應檢附資料(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 甄選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最近半年2吋脫帽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需於有效期間內)。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 最近5年考核相關資料影本。 6. 最近3年受訓與獎懲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二、面試甄選: (一)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 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者,恕不受理,人員報名資料不另退還。 (二) 本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3名,於有適當職務出 缺時考量進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三、聯絡人:本署秘書室採購庶務科莊先生,電話:(02)2322-8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