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五股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4等約僱人員(戶籍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另得酌列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7~2023-01-13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三、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規定及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五股戶政事務所(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4段7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4月14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後,即無條件解僱)。 薪資標準:4等約僱人員25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2,425元整。 檢具資料: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4段70號蘇先生收(112年1月13日截止收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五股戶政事務所4等約僱職代」)。 二、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所得增列1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3個月。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2916698分機17蘇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