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徵求 執達員~2023-02-24

徵才機關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執達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13~2023-02-24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送達訴訟文書、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裁判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臺灣高等法院(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或博愛路12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2年2月24日(星期五)止,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1段233號,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執達員職務)。
(三)逾期送件或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不予退件。如有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需求者,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2-23713261轉2325楊科員。
(五)報名應繳證件(文件請使用A4紙張影印,並以迴紋針夾齊;應繳資料證件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1.報名表一份(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填妥簽章)。
2.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考試及格類科、最近5年考績、獎懲、個人簡要自述、工作經歷等)。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4.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反面影本 1 份(無則免附)。
7.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六)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擇優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七)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報名資格人員名單、甄選日期及地點將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請自行上網查詢,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本院不另行書面或電話通知。 (屆時請持國民身分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雙證件以供查驗,始得應試)。
(八)錄取公告:
1.本次甄選結果,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kmh.judicial.gov.tw/
2.錄取人員如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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