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徵求 科員~2023-02-20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2-14~2023-02-20
資格條件 以下條件均須符合: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薦任官等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審經建行政職系資格有案或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個性積極、認真,具採購人員資格者尤佳。
四、具汽車駕照會開車者尤佳。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之情形,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觀光行銷、旅遊行程規劃與提供旅遊諮詢服務。
二、規劃與發展觀光政策、觀光及節慶活動籌辦推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1樓(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聯絡E-Mail teddy104@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用線上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確認相關簡歷及履歷資料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恕不接受傳真或紙本報名,另請於線上報名時併送本局報名表(請詳閱並簽名)及相關證明文件掃瞄檔,表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一、繳交觀光局甄選報名表1份(電子檔如附件或瀏覽器搜尋「高雄旅遊網」上方頁籤「行政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處下載,並務必註明應徵職務職稱)。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
三、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附①現職派令、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④考試及格證書、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以上證明文件影本均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經本人親自簽章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四、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其他注意事項:
一、面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二、為應業務需要,本局希錄取人員能至少於本局服務兩年以上,避免人員更迭造成業務推動上之困難,爰請詳閱甄選報名表內具結事項(如附檔)後,請親筆簽名。
三、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五、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六、增列候補人員數名(2名內),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聯絡電話:07-7995678轉1572(人事室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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