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4-08~2022-04-20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調任綜合行政職系書記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五)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 (六)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學生事務處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
聯絡E-Mail | lincf@gapp.ylsh.i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1年4月20日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等相關證明資料(無者免附)。 (二)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實施「面談」或「測驗(佔40%)及面談(佔60%)」,甄選成績相同時,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如甄選結果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9324153分機400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