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徵求 助理員~2022-04-06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3-23~2022-04-06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下列經驗及能力者尤佳
(一)有土木、建築工地實務管理、分項工程現場指揮經驗。
(二)有工程現場品管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經驗。
(三)具備土木、建築工程圖說讀圖、視圖能力。
(四)具備館舍修繕及工程規劃、設計、履約監造經驗。
(五)具備基本公文辦理能力。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工作項目 科學實驗、辦理最複雜之模具設計及試教計畫之策畫等事項,與其他交辦事項(1.本館館舍修繕、2.營建工程管理、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聯絡E-Mail f1802@mail.nts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助理員(聘用)應徵履歷表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與成績單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請於111年4月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三、甄選說明:
(一) 甄選包含筆試與面試。
(二) 筆試範圍如下:
1.工程現場施工實務。
2.公共工程整體實務。
(三) 甄選日期與地點另行公佈,屆時無法應試者視同放棄。
(四) 工作內容及筆試範疇洽詢窗口:許主任,電話:02-6610-1234分機1701。
四、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五、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六、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七、薪資:月支報酬學士344薪點新臺幣(以下同)44,616元、碩士360薪點46,692元。
八、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九、聯絡資訊: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2-6610-1234分機1802,電子郵件:f1802@mail.ntse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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