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3~2022-04-06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下列經驗及能力者尤佳 (一)有土木、建築工地實務管理、分項工程現場指揮經驗。 (二)有工程現場品管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經驗。 (三)具備土木、建築工程圖說讀圖、視圖能力。 (四)具備館舍修繕及工程規劃、設計、履約監造經驗。 (五)具備基本公文辦理能力。 三、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館館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
工作項目 | 科學實驗、辦理最複雜之模具設計及試教計畫之策畫等事項,與其他交辦事項(1.本館館舍修繕、2.營建工程管理、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 |
聯絡E-Mail | f1802@mail.ntse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應送報名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助理員(聘用)應徵履歷表 2.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與成績單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請於111年4月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三、甄選說明: (一) 甄選包含筆試與面試。 (二) 筆試範圍如下: 1.工程現場施工實務。 2.公共工程整體實務。 (三) 甄選日期與地點另行公佈,屆時無法應試者視同放棄。 (四) 工作內容及筆試範疇洽詢窗口:許主任,電話:02-6610-1234分機1701。 四、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五、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六、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七、薪資:月支報酬學士344薪點新臺幣(以下同)44,616元、碩士360薪點46,692元。 八、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九、聯絡資訊: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2-6610-1234分機1802,電子郵件:f1802@mail.ntse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