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2023-03-14

徵才機關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7~2023-03-14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者。
(二)具體育行政或政府單位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
工作項目 (一)運動場館業輔導、管理、消保及研習等相關事宜。
(二)一般公文及行政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9樓(本署運動設施組)
聯絡E-Mail chenya@mail.s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網址: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laiyichen@mail.sa.gov.tw。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 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2. 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核,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薪資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之聘用6職等28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6,316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僱用期間:自本署指定報到日起至原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即112年9月15日,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人請假期間為準),並於聘期屆滿或原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時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聘。
五、聯絡人:運動設施組賴小姐,聯絡電話:02-877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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