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7等328薪點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8~2022-11-04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農業、經濟或水利工程等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農業、經濟或水利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稻米產業或農業相關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或具稻米產業或農業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熟悉Word、Excel、PorwerPoint等軟體操作及各種報表之製作尤佳。 |
工作項目 | 1.稻作生產量調查及病蟲害防治相關工作。 2.配合水資源調度相關業務,例如供水情勢檢討、乾旱缺水稻作停灌等。 3.配合地層下陷防治事宜。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臺北辦公區(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地址:54044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9-2332380分機1191。 二、檢附履歷表(包括學歷、工作經歷、自傳、專長及日、夜間聯絡電話等)並黏貼兩吋正面半身相片一張、學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糧食產業組職務代理人)。 三、期限:民國111年11月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經書面資料審查,符合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務為現職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預計自111年12月7日至113年1月30日止)之職務代理,採一年一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聘,月支薪酬為328薪點(42,541元)。 七、本署為辦理徵才作業,須蒐集應徵者姓名、電話、電子郵件(C001)、學歷(C052)、工作經驗(C064)等個人資料,以在徵才期間進行必要之聯繫;本署於蒐集應徵者個人資料時,如有資料未檢齊,則可能對書面審查作業有所影響;如欲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的當事人權利,請洽本署承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