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一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1~2023-04-14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或曾任二等書記官、薦任書記官或司法院司法行政職系薦任科員以上職務滿1年以上,且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9條薦任書記官任用資格。 (二)具高度之思考、規劃、創新、判斷及應變能力,擅溝通協調,熟稔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電腦中文打字速度須符合「書記官使用電腦能力評分標準」(依不同年齡,每分鐘至少應達字數,年齡未滿30歲者:應達91字以上、30歲至39歲者:應達81字以上、40歲至49歲者:應達71字以上、50歲至59歲者:應達61字以上、60歲以上者:應達51字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詳情請參司法院全球資訊網首頁> 查詢服務> 司法新聞查詢> 徵人啟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院書記官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東院區(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士林簡易庭院區(臺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4段2號)或內湖院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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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2)2831-2321 分機1151 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