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3-03-31

徵才機關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3-25~2023-03-31
資格條件 1.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報名時須尚在有效期限內,且身心障礙程度須足以勝任本職務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服務櫃台作業等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05號
聯絡E-Mail 20053844@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具地政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本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契約期滿表現良好,如新年度尚有相關預算,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將再行續約),僱用期間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辦理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薪資依勞基法最低工資規定支給。
4. 備註:
(1)待遇:基本工資,每月26,400元。
(2)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4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3)聯絡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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