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竹山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7-07-27~2017-08-04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之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限制轉(調)任情事者;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且具有服務熱忱。 (四)具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如現任職機關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辦理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下橫街25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規定(需檢附以下證件資料影本):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資料、服役或免役證明(女性無者免附)、職業證照(無者免附);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 以上資料影本,請於106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寄達或送達「南投縣竹山鎮下橫街253號」人事室收,電話049-2643344轉160、161分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予通知,資料未備齊者視為不合格;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將由本校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加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