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10~2019-05-1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編輯軟體操作(圖、文、影音製作等,如Photoshop、Adobe Premiere、Power Director、Videos Studio等)。 三、具新聞稿、文案撰寫能力。 四、具網路社群經營實務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辦理議政宣導與行銷、新聞編輯與發布聯繫,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於108年5月17日前依序將下列資料寄(送)達33049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桃園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91轉533),逾期恕不受理: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工作經歷證明及專業證照影本。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本職務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以280薪點進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4,9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