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5-17

徵才機關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5-10~2019-05-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編輯軟體操作(圖、文、影音製作等,如Photoshop、Adobe Premiere、Power Director、Videos Studio等)。
三、具新聞稿、文案撰寫能力。
四、具網路社群經營實務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辦理議政宣導與行銷、新聞編輯與發布聯繫,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於108年5月17日前依序將下列資料寄(送)達33049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1段9號,桃園市議會人事室李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91轉533),逾期恕不受理: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工作經歷證明及專業證照影本。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本職務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以280薪點進用,折合月薪新臺幣34,9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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