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大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6-06~2018-06-12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 (二)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款至第5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身心障礙手冊業務。 (二)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 |
聯絡E-Mail | k1104@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恕不接受傳真報名,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相關證件資料,並請以A4格式列(影)印,於107年6月12日前以掛號逕寄(郵戳為憑)本所人事室(831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492號),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社會課書記』) ,逾期恕不受理。 1、報名人員簡歷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daliao.gov.tw/→最新消息下載填寫,繕打後,於107年6月12日前將電子檔案傳送至chiao70@kcg.gov.tw電子郵件信箱;紙本列印後併其他證明文件郵寄。 2、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自行至ECPA人事資料網站下載列印,並請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自傳須詳述目前工作內容,並親自簽名)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最近1次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通過英檢或具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其他特殊事蹟者,亦請檢附證明資料影本。 (二) 資條件格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若需返還個人資料表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三)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如為府外人員,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不錄取。 (四) 本職缺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1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至三個月。 (五)繳驗證件資料(證件、資歷證明等)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報名者應負法律責任,獲錄取者取銷錄取資格。 (六)聯絡人:人事室孫小姐;電話:07-7813041分機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