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8~2019-09-25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大學以上畢業。 4.積極、熱忱、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都市計畫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1樓 |
聯絡E-Mail | AC5063@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初任同序列職務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結業證書(明)。 5.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並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符合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人事室」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1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審議科都市計畫技術職系工程員」(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 由本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 五、備註: 1.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聯絡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人事室李小姐 (2)電話:02-29603456分機7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