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徵求 助理員~2017-11-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10-31~2017-11-09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具備土木、建築及水利工程相關經驗,並熟悉三級品管,具有土木技師、建築師及品管證照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共工程品質查核、基本設計審查、全民督工及其他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6)年11月9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影本),郵寄至本會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助理員職缺」字樣。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會將擇優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106年10月31日至11月9日。
(七)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6樓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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