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環境檢驗員 |
職系 | 分類職位5職等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3-17~2017-03-28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大學以上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及化工等相關系所畢業。 三、具有空、水、廢及毒等4種環保證照,須具有其中2種以上之環保證照者。 四、具有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資格者(須出具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之證明文件者)。 五、其他: 1、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2、依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所屬事業機構人員年滿65歲者應即退休。 |
工作項目 | 1.空氣污染防制、水污染防治、事業廢棄物、土壤及地下水管理等之輔導與管理、毒性化學物質之輔導查核與管理及環保法令宣導,廢污水下水道水質管理及巡查、水質檢驗及環境品質監測。 2.固定污染設置、操作許可證審查作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 3.環境維護之督導與連繫及其他有關環保相關事項之處理。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yun0829@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2)證照影本(3)退伍令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須公司(機關)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或工作經歷證明(內含環保相關之工作項目及工作年資)】。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06年3月28日前將報名表(自傳務必填寫),及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收(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恕不退件】。 三、報名表等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應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作業單位(環保站)環境檢驗員甄選報名表,填妥資料後,先以電子檔E-mail至yun0829@epz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 六、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核:合格者通知參加筆試。 (二)第一試筆試:佔總成績80﹪。 (三)第二試口試:佔總成績20﹪。 七、測驗時間:另函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