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人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8-05-29~2018-06-0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專)以上畢業者。 (二)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積極熱誠服務態度。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財政課一般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辦理行政室一般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7)年6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946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1號,屏東縣恆春鎮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一)簡歷表。(二)身分證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若需退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僱用期間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或分配公告後10日或機關首長任期結束前一日止(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