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9-05-25~2019-06-05 |
資格條件 | 須符合下列各款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推展學校衛生工作。 二、辦理健康管理事宜,包含健康篩檢、缺點矯治、醫療轉介、疾病輔導追蹤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僱用期間:自108年7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仍依被代理者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 五、工作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每月薪資34,916元。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 |
聯絡E-Mail | person@mail.hlhs.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請於108年6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所定資料以掛號郵寄至:花蓮市民權路42號國立花蓮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並於信封加註「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二、檢附以下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一)填妥報名表乙份(請至本校網頁下載表格,網址:http://www.hlhs.hlc.edu.tw/。(二)國民身分證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考試院核發之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五)其他相關專長證明或服務證明。 三、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電話及手機請保持通暢)。 四、本校聯絡電話:03-8233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