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2017-12-28

徵才機關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4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7-12-25~2017-12-28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商學系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技巧。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會計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文復路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專業證書影本,逕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會計室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郵寄者(請註明應徵會計室職務代理)以郵戳為憑。
2.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3.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2月28日止。
4.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20
備註:
1.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 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2.甄審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
3.錄取名單由本局通知,並公布於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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