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19-12-20

徵才機關 臺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16~2019-12-20
資格條件 (一).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 國民中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擔任本會園藝維護、搬運、油印、大樓及財物簡易維修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每月薪資24,94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議會(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8年12月20日(五)下班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本會,逾期未達者恕不受理,請自行衡酌郵件遞送期間。
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 履歷表(格式如附件,下載網址:https://www.dropbox.com/s/mvnrmo6k00j1d3k/%E5%B1%A5%E6%AD%B7%E8%A1%A8.doc?dl=0)。
(二). 醫療院所出具之一般體格檢查表正本。
(三). 脫帽半身照片2吋1張(須貼附於履歷表上)。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 畢業證書影本。
(六). 兵役證明書影本(曾服兵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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