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7~2020-01-02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大學以上畢業者;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2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地籍測量工作經驗。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3.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民申請複丈案件、地籍測量相關業務及上級長官交辦事項(本職缺工作需外業測量,非屬內勤性質)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9年1月2日前檢附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通過全民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第二課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57),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務代理人職務」。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錄取人員,於僱用後1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僱。 (三)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數名,本所另有技士、技佐出缺通知遞補。 (四)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 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滿約109年4月)。 (六) 月薪:約新臺幣349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