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擇優錄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9-07~2018-09-17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擔任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07年9月7日(星期五)起至107年9月17日(星期一)止,以掛號方式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務必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所人事室,郵遞區號:23656,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聯絡電話:(02)22748959#116、117】或親自報名(以報名表件送達本所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不受理。(二)報名簡歷表(請留下日間可連絡到本人之電話)、簡章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sld.moj.gov.tw/)自行下載。(三)報名應繳之表件: 1.報名簡歷表1份。(含具結書,如有其他戒護經歷或訓練,請一併檢附)。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影本1份。4.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請於正式僱用報到時繳交,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僱用)(四)如有報名方面疑義,請於上班時間(08:30-12:30;13:30-17:30)電洽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2748959轉分機11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