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護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8-08-22~2018-08-27 |
資格條件 | 1.高級職業(含)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線上指導緊急救護及協助緊急救護相關業務,需輪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
聯絡E-Mail | 9988586@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二、請於107年8月27日前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貼相片,並請簽名或蓋章)、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畢業證書影本、相關考試及格證書、護理相關證書影本。3、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新竹縣政府消防局護士約僱職務代理人),逕寄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人事室林先生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並於本局網站公告面試資料,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及不退件。 三、僱用期間:代理本局護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代理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另本次徵才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林煊鑫,電話03-5513522分機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