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6~2026-03-29 |
| 資格條件 |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具汽ヽ機車駕照(尤佳)。 ● 任事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並具有規劃、協調、判斷、溝通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相關軟體運用者。 |
| 工作項目 | 1.里幹事工作。 2.一般民政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4.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
| 聯絡E-Mail | AQ1466@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附件(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銓敘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 三、本所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4月15日出缺),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原出缺緣由消滅,本次甄補即失效,應試者不得異議。 五、聯絡人及電話:02-2681-2106轉2202劉先生,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81-2106轉1501黃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