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科員~2026-03-03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23~2026-03-03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並具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
二、非現職主計人員需符合「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級主計機構新進人員作業原則」規定:公務人員(含公營事業機構)任職期間,具有三年以上之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者,其考績(成)須至少三分之一以上列甲等,並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三、無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
四、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及預算、決算、內部審核等相關會計業務。
五、具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及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及操作能力,並富溝通協調能力。
六、增列候補名額1名。(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主計室)。
聯絡E-Mail moi2132@mo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100304-1150303),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內政部會計處陳小姐,聯絡電話:02-2356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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