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業務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3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4~2026-03-10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小客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1、殯葬園區環境清潔工作 2、執行遺體火化、撿骨作業 3、紙錢焚化爐操作、維護及保養 4、火化爐具維護、保養 5、棺木進爐前火化及領取骨灰等確認工作 6、值班遺體進館處理 7、協辦停柩室與遺體處理中心之使用維護及管理工作 8、協辦遺體接運、進館處理及解剖、相驗事宜 9、行政事務相關工作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培英路289號 |
| 聯絡E-Mail | 10015182@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須貼相片並註明聯絡電話,另務必於簡要自述欄位描述工作經歷(含職務、內容、任職起訖年月)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 4、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5、「近3個月內」衛生所、診所或醫院開立之一般健康檢查報告影本(恕不接受後補件)。 6、工作經歷證明、駕照、證照或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 請於115年3月10日下午5時前,將資料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人事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2號2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業務助理」,檢附資料不齊或逾時送(寄)達者均不受理。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面試內容包含「電腦打字測驗(含Word基本操作)」及「冰櫃實地測驗(須接觸大體)」,面試辦理地點為「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 (五)本所擇優錄取正取3人,候補6人為限,候補期間5個月,以遞補相關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待遇:月薪32,460元(含自付勞健保),另本職務如平時表現良好無重大過失者,每月可依「桃園市政府殯葬業務提成獎金支給要點」支給提成獎金30,000元。 (七)聯絡電話:03-325-1569分機50人事室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03-452-2944谷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