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徵求 約用人員~2025-12-19

徵才機關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08~2025-12-19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具國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歷且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三、具備3年內英文檢定證照,成績相當於全民英檢高級或多益聽讀900分以上及口說/寫作190分以上。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ODF及Office系列軟體),有相關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僑界青年相關業務之計畫擬定、業務聯繫及彙整資料等行政作業。
二、協助辦理僑民業務相關訪團聯繫接待,以及文宣、主題網頁及文書翻譯等各項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15至17樓
聯絡E-Mail yang912@oc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114年12月8日至114年12月19日。
二、報名方式:請檢附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手機及住家聯絡電話)、身分證及國外學經歷證明正反面影本、英文檢定證明文件,並於期限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所送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勿寄送正本。
三、報名地點:請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樓僑務委員會僑民處李小姐收,並請於封面註明「應徵僑民處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
四、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資格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備註:
一、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1月2日起。
二、僱用工資:月支報酬新臺幣 54,527 元。
三、本職缺約用人員之工作時數、加班、休假等相關權利義務,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如無合適人選本會得不錄取人員,另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人:僑務委員會僑民處 李小姐,電話(02)2327-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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