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6-01-0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310薪點(新臺幣43,121元)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26~2026-01-02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一、辦理旅服中心委外管理督考。
二、辦理旅服中心一般行政庶務事宜。
三、辦理旅遊服務中心建置及修繕等工程。
四、辦理遊客中心委外管理標案。
五、辦理旅服中心民眾申訴回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旅遊推廣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西大門低底層棟)
聯絡E-Mail qa-yuwen@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4)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5)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6)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旅遊推廣科/臨僱管理師職務」,於115年1月2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北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遴選,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遴選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其遴選方式:
(1)初審:採書面審核方式,經初審合格者,擇優個別通知參加複審。
(2)複審:公文寫作測驗及面試。
(3)若複審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局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西北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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