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代理組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得列備取1至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5~2021-01-20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熟悉word、excel電腦操作。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且須能配合輪值班者。 4.專業證照: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及實務經驗者優先。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 榮民伙食、廚工委外招標、膳食管理、結報、榮民膳食委員會議召開、廚房衛生監督、廚房器具維修及廚工管理。 2. 家區瓦斯管理及油料結報。 3. 熱水鍋爐檢查(含增購),招標作業(或維護合約簽訂)。 4. 小型及庶務採購相關事宜。 5. 替代役管理。 6.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
聯絡E-Mail | vhtpe0039@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人員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另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請於110年01月20日前填具後電子檔請寄至vhtpe0039@mail5.vac.gov.tw,逾期不受理。 2. 應檢附資料:(1)個人履歷表(需有上半身脫帽照片)。(2)個人自傳。(3)最高學歷證(明)書。(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3. 擇適合者另行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 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五等34,916元支給。 5. 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6. 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673-1201分機902。 |